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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数字看《泰坦尼克号》

1998-04-02 来源:光明日报 张 瑞 我有话说

《泰坦尼克号》是电影史最昂贵的一部影片。原先预计的制作费为1亿2千5百万美元,最后以1亿9千9百万美元完成,外加4千万美元的市场推广费。加拿大导演卡梅隆拍摄此片时,特在墨西哥靠海的一片荒地上以6个月的时间兴建了一座摄影棚,里面包括一个装了6千5百公升水的大小池,供一个长236公尺的模型船在上面拍摄,此模型的长度达到真船(泰坦尼克号长度为260公尺)的百分之九十。

影片里所看到的沉在海底的船骸及船舱内部的景象,绝大部分是在3千8百公尺的海底深处实地拍摄。卡梅隆为此搭乘装备了米格一号和二号潜水马达的俄罗斯科学家潜艇下至海底。

卡梅隆的兄弟米盖尔为此设计了供在深海拍摄剧情片的电影摄影机和照明设备,他将一套新型拍摄系统的摄影机装在一个能够承受重大水压的潜水箱中,据导演称,它所采用的复杂的技术,几可与有能力登陆火星的摄影机相比。

卡麦隆带着摄制组在沉船地点前后潜水了12次。船骸的客舱窗洞里自1912年4月14日发生海难的深夜后首次发出了灯光。

《泰坦尼克号》在那趟处女航时仅载了16只救生艇,供承受1178人的重量,当时的观念是:“发生海难总会有损失。”直到1960年时才规定救生艇必须配合全体乘客的人数。在优先疏散头等舱乘客这一点上,卡梅隆的影片描述得非常真实。据统计,获救的头等舱乘客比例多过三等舱的儿童。在灌进的海水迅速上升时,有的出口的铁门被锁上,禁止三等舱的人上来,在船沉了之后,回头来营救落水者的救生艇只有一只,仅13人幸运获救,其他许多在企图攀上小艇时被用桨击中头部。

最令人扼腕的是本可避免的人为错误。1912年无线电还是一项新发明,信号接收不易,发报员的训练也不够。当时10海里外的加里福尼亚号在4月14日这天连发了6次电报给泰坦尼克号,通知附近有冰山,后者并未特别留意,晚上11时30分,加里福尼亚号的发报员认为任务已完成而去睡觉了,发生这次海难后,发报站必须24小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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